針對中國公民子女移居海外的情況越來越多的情況,外國大使館要求出示DNA親子鑒定證明。
一、以下情況需要做移民DNA親子鑒定: 1、孩子父母一方在中國,一方是中國以外國籍,孩子在中國出生,現孩子戶籍關系需要轉到國外; 2、孩子父母國籍均在國外,而在中國生有孩子,孩子隨父母到國外定居; 3、外國國籍人員,在中國還有直系親屬需要到國外定居; 4、中國國籍人員到國外定居,子女隨遷; 5、需要做移民親子鑒定的其他情況。
二、需要提供的證件: 1、本人申請,提供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(如身份證、戶口本、護照、出生證等,只需要提供一種); 2、部份國家簽證時需要公證處委托,如有要求,請公證處提供委托書鑒定書;
三、鑒定流程:被鑒定者到重慶西南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(重慶市沙坪壩區烈士墓西南政法大學辦公大樓南一樓,電話:023-62220777)簽定司法鑒定委托書,簽字按指紋,被鑒定者本人來中心采集血樣,拍采樣照片。一般情況下,14天之內出具準確的報告書。